羊城晚報中山訊 記者樊美玲,通訊員李志金、黃金娣報道:求愛不成,便將對方殘忍殺害,甚至傷害其他無辜者,昨日,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葉植凡、姚賢坤執行死刑。
  人物1:不肯分手殺了情人
  1965年出生的葉植凡,只有小學文化,在家務農。2010年清明節前後,葉植凡和蒙某發生婚外情人關係。誰知從2011年8月開始,蒙某多次提出分手,葉植凡不同意並以傷害蒙某家人等進行恐嚇,要求蒙某繼續與其保持情人關係。
  2011年9月20日早上7時許,葉植凡攜帶一把水果刀竄至蒙某位於中山市東升鎮的家中,蒙某見狀即大聲呼救,葉植凡遂持水果刀猛刺她的胸腹部、左上肢、左頸部等部位多刀,造成蒙身體三十多處創口,致蒙某當場死亡。隨後,葉植凡持刀捅刺自己的腹部自殺未遂,公安調查後發現被告人葉植凡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  人物2:追女不成連害兩命
  2012年3月,姚賢坤經老鄉介紹認識了陸某蓉,並對她展開熱烈追求。兩個月後,姚賢坤懷疑對方是在欺騙他的感情。5月27日晚,姚賢坤闖入陸某蓉的屋內,在用雙手掐死陸某蓉的室友陳某麗並藏屍天台牆角之後,又將回到家的陸某蓉捆住並用美工刀將其頸部切割致死。
  第二天凌晨2時許,姚賢坤又將回到家的另一位室友掐頸部至昏迷。隨後,姚賢坤準備在陸某蓉房間內自殺。正在這時,醒來後的室友報警,警方將被告人姚賢坤抓獲並送往醫院救治。
 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葉植凡與姚賢坤二人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且其主觀惡性大,手段惡劣,後果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懲處。最後判決葉植凡、姚賢坤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此外,姚賢坤還將對受害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共計46236.84元。編輯: 健龍  (原標題:因愛生恨竟把女友殘忍殺害 中山兩個惡男被施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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